管理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通知及《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2021年推免生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监督管理办法,具体负责学院推免工作。
组长:杨俊孝
副组长:伊力达尔·伊力亚斯、王承武、孟梅
成员:马瑛、王华丽、王戎、李玉、张俊杰、李莉、张晔、严峰、乃吉木丁、张飞云、阿斯哈尔、董潇
二、推荐范围与推荐类型
推荐范围:推免生推荐范围为管理学院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类型:本次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和专项推免生,专项推免生报考支教团和推免辅导员。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被推荐者在专业学习阶段(民语言班级预科阶段学习成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选修(含专业任选、专业限选、专业职业教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推荐为普通推免生的学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10%。
(六)推荐为普通推免生的汉族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被推荐为专项推免生的汉族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以上。
(七)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以上,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须通过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八)专项推免
研究生支教团及推免辅导员在符合我校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中推荐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的相关要求。
四、推免生名额
管理学院2021年普通推荐计划共6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人),专项推免指标在学校计划指标之内,不限名额。推荐生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注:以上为预分配指标,最终以学校实际下达为准。
五、推荐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9月7日,制定实施细则
学院依据有关文件制定《管理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上公布。
(二)9月8日,组织申报
按照自愿的原则,学生向所在班班主任提交申请,班主任向学院推荐。原则上,每个行政班按照学生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向学院推荐1-2个普通推免生,专项推免生推荐名额不限。
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附件1)。
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2)英语、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
(4)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申请材料。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参加专项推免的研究生还要按照专项推免文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应材料,并参加相应考试。
(三)9月9日,资格审核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学办统一提供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访学学生按照前两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和本通知中的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结果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附件1)
综合测评标准:综合测评采用百分制,其中被推荐学生专业学习成绩占80%,思想政治、科研成果、社会活动、获奖情况等占20%。
具体各项得分:学分绩点(80分)=(平均学分绩点/本班级最高学分绩点)×80;主持参与项目或发表论文(10分)、政治考核(4分)、获奖情况(3分)、社会活动(3分)。
在综合测评分数同等的情况下,以下情况优先推荐: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
主持大学生创新项目;
少数民族学生。
(四)9月9日-13日,学院公示
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2021推免生名单,并在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五)9月13日,上报资料
学院统一为推免生提供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两份),并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综合测评成绩(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依据综合测评结果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留存,一份交学校研究生管理处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备案。
(六)9月15日,学校公示
研究生处汇总各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并交由教务处、学生处复查学生遴选资格、违纪情况、学籍信息等。复查结果无误、无异议后,研招办将推免生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9月28日-10月20日,组织复试
组织生源进行接收推免生复试。
推免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填报志愿、接到电子通知书后,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八)10月25日,复试总结
学院向研究生处报送复试结果,公示接收推免生名单。
六、接收与信息公开
9月28日-10月25日为推免生的接收阶段。获得推免生资格的申请人登陆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填报志愿、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我校接收推免生及复试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接收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七、其他
(一)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普通推荐指标或专项推荐指标的一种,但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辅导员”由团委、学生工作部(处)按照相关办法择优推荐。
(三)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推荐:
(1)弄虚作假、缺乏诚信者;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3)有挂科的情况。
(四)接收专项推免生不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五)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按照我校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提出复议申请,申请表见附件3(复议咨询部门:研招办 联系电话:0991-8762140或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8763304或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991-8763729。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
2.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3.新疆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
2020年9月7日